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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院2015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日期: 2015-09-11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学院各班级:

   现将我院2015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
   根据《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(附件1)文件精神,以利本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,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,要求公平、公正,公开,申报、审核、系统录入。

  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。

  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所在高中、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,其“资格审查情况”栏内,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。

一、认定程序,申报格式及公示时间要求:

   1、按照《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程序,按专业或班级,以班会形式申请、评定,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认定

   2、学院将根据各班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占在校生人数的30%)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资助。

   各班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“通知公告”栏予以公示。

   纸质汇总名单要求根据拟救助学生困难程度排序,学院将根据上级下达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等资助实际名额按照学院所排顺序确定救助名单。学院申报前会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张贴公示五天。

  《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中要求学生、班级、学院填写的表格及其证明,由学院保存,准备上级审查。

二、纸质材料、电子数据要求:

   1.纸质资料:

   各班级《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汇总公示名单》按困难程度排序,(附件2)。报送截止日期: 2015年 9月 25日 (星期五)12:00,后由学院盖公章,院领导签字。

   2.电子信息:学院将根据学生本人的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内容录入“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”-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”模块。《

截至录入日期: 2015年9月25日 (星期五)16:00。

联系电话:68229021

院学工办

2015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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